請注意,本行提供的電子賬單服務將受以下條款和條件("本條款和條件")及本行"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的附件四(電子理財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之條款所管轄, 除本條款和條件另有界定外,本條款及細則的定義與"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的附件四(電子理財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之條款所界定者相同。
- 本行獲得閣下的授權和指示, 透過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之網上銀行服務(其定義請參閱"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的附件四(電子理財服務的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網上銀行"), 將本行不時發出及提供有關閣下在本行戶口的賬單以電子方式提供予閣下取覽或使用("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
- 閣下承認及同意 (1)本行將按本行不時認為適當的期間,將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儲存於網上銀行以供閣下取覽或使用; (2) 閣下應該及將會立即審核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及把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的列印本 / 副本作保留(如需要), 本行並無需就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的遺失或閣下之無法取覽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所引致的損失或費用負有任何責任;及 (3) 如閣下已成功登記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服務,本行將停止向閣下發送任何列印本形式的戶口賬單/通知書。
- 本行可透過本行認為適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或手機短訊)通知閣下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已被發出及可於網上銀行閱覽, 但在任何情況下,本行不會就任何通知的延遲或不通知, 或閣下未能接收該通知(不論是否由於閣下未能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及/或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負上任何責任。 如閣下未能或延遲收到本行發出的通知,或接收通知或電子賬單時出現其他不尋常情況或問題, 必須立即透過本行可接受的辦法及形式通知本行。
- 閣下切勿透過電子通訊所載的網站超連結,在屏幕上提供閣下的戶口或個人資料。 本行授權的所有網站超連結只提供資料,並不會要求閣下輸入戶口或個人資料。 閣下同意並承諾就閣下使用本服務而招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開支, 包括但不限於對閣下的資料、軟件、電腦、電訊設備或其他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閣下不會要求本行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此等損失、損害或開支乃完全並直接由本行的疏忽或蓄意違責所造成。
- 閣下同意一旦可於網上銀行閱覽電子賬單時,將盡快審核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 除非閣下在本行發出有關戶口賬單 90 天內, 以書面將任何錯失、偏差、未經授權扣款、或因任何原因而引致的交易或入賬, 包括但不限於偽造、冒簽、詐騙、未經授權交易或本行或其他人士的疏忽等通知本行, 閣下將被視為閣下已同意放棄任何就有關事宜向本行提出反對或追討賠償的權利。
- 儘管本行會合理地盡力確保電子賬單可供閣下於網上銀行及時閱覽但網上傳遞數據可能有時間上的延遲。 網上銀行亦會受到中斷、硬件及軟件故障、錯誤、傳輸中斷、互聯網線路繁忙導致的傳遞阻塞, 或者因互聯網的公眾性質、市場交易量及波動、系統故障、升級或維修、或其他原因引致的數據傳遞錯誤, 因而導致傳遞及處理指示、通訊及資料上產生遲延、錯誤或差異。 因此,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之發出日期及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可於網上銀行閱覽日期可能有延遲。
- 閣下承擔同意承擔電訊公司 (不論是否由本行指定)就提供或維修與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服務有關的電訊設備而收取的任何費用、收費或開支。
- 閣下確認經評估及分析後,己了解、承認並接受使用電子賬單服務/電子通知書可能涉及的一切風險, 包括但不限於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被攔截、監視、修改、竄改或未經閣下授權而被發送或披露。 閣下同意,若閣下並無遵守本章則條款或本行不時發出的其他保安指引或建議, 本行不會為機密資料未經授權被披露而承擔責任。 閣下亦同意本行可隨時根據不時釐定的方法更改及終止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服務。
- 對於聯名戶口持有人而言,本行被授權提供電子賬單予之前郵寄賬單所給予指示的指定戶口持有人。 而有關電子賬單將被視為相應地發送予該聯名戶口的每一個及所有的持有人。
- 對於已成功註冊電子通知書服務的聯名賬戶戶口持有人,本行已獲授權向聯名賬戶戶口持有人提供電子通知書。 所有聯名賬戶戶口持有人成功註冊電子通知書服務時,其即能通過其網上銀行服務賬戶閱覽電子通知書。
- 如此條款及條件與本行"戶口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和條件"的附件四(電子理財服務的條款和條件)有任何抵觸或衝突, 則以此條款及條件為準。如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 本行可於任何時間及不時修訂本條款及條件及/或加入附加條款及條件。 銀行給予閣下合理通知後,本條款及條件的任何修改及增補隨即生效, 該等通知可在銀行網站上張貼或以本行認為適當的該等其他實物或電子方式發出, 若閣下在修訂或增補條款及條件生效日或之後繼續持有或使用電子賬單/電子通知書服務,該通知即對閣下構成約束力。